专利申请有加速审查么? 137****8123

专利申请长时间不授权,有没有办法可以加速审查的?

为了满足一些企业想要加快专利审查的需求,目前有以下几种加速审查的途径,但是每种途径也有一定的限制,如果满足要求的话可以使用:

 一、专利优先审查:发明专利申请在四十五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

优先审查的适用情形,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专利申请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请求办理的条件:

(1)请求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是电子申请。如果专利申请是纸件申请,则应当将纸件申请转成电子申请。

(2)发明专利申请应当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3)对专利申请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经全体申请人同意。

二、快速预审服务:发明专利授权周期由原来的平均22个月缩短为3-6个月;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周期由原来的7-8个月缩短为1个月;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周期则缩短为5-7个工作日。

地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相关产业提供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预审服务,辖区内相应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可自愿进行备案,其专利申请经保护中心预审合格后,提交至专利局即可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企业可以咨询所在地政府是否有相关服务,目前全国有20多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可以提供快速预审服务。

三、通过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向其它国家或地区专利机构提出请求,加快我国申请人海外专利申请的审查。

申请人在多个国家提交相同或相近似的申请时,如果首次提交申请的专利局,即首次申请局(Office of First Filling,OFF)认为申请至少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可授权,只要其在另一专利局提交的相关后续申请满足一定条件,包括两件申请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首次申请局工作结果可被后续申请局获得等,申请人即可请求审查相关后续申请的专利局,即后续申请局(Office of Second Filling,OSF)加快该申请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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