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初审公告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经过初步审查后,认为申请商标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并登载在《商标公告》上对外通知的一种方式。商标初审公告期为3个月,在此期间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该初审商标与其在先商标或权利存在冲突的,可以以书面理由对该商标提起异议。
商标注册公告是指商标经过3个月初步审定公告后,在此期间无异议或异议裁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予以注册时所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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