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国际组织申请注册和通过单国/地区政府申请注册。
1. 通过国际组织申请注册,通常有3种途径:
(1)马德里国际注册(在108个缔约方中选择需要保护的若干个或全部国家);
(2)欧盟商标注册(注册后在欧盟27国均可以受到保护,需整体申请注册);
(3)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注册(注册后在17个成员国均可以受到保护,需整体申请注册)。
其中,欧盟成员国和马德里缔约方也可通过单国注册方式进行申请,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中包含的成员国只能通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进行保护,不能通过单国申请。
2. 通过单国/地区政府申请注册,即分别向想要获得保护的各国家/地区的商标主管机关提交注册申请。
备注:
1. 欧盟成员国:奥地利、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德国、卢森堡、瑞典、丹麦、希腊、荷兰、芬兰、爱尔兰、葡萄牙、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爱沙尼亚、立陶宛、马耳他、塞浦路斯、拉脱维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
2.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喀麦隆、贝宁、布基纳法索、中非共和国、刚果(布)、乍得、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象牙海岸)、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赤道几内亚、科摩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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