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new
《商标法》明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因此只要从事实际市场经营活动,从维护自身品牌形象及避免侵权的角度考虑,均建议在实际经营业务范围内申请注册商标,采购配送类企业建议在第35类、第39类服务上申请注册商标。
上一篇: 查商标注册号是无效,但是又有续展成功说明?
下一篇: 驳回通知书如果遗失,可以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