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润发杀了10年鱼”商标被驳回

2021-12-14 商标被驳回

近日,“大润发”品牌所属公司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成公司”)申请注册的“我在大润发杀了十年鱼”商标被驳回。


经查询,该商标系由康成公司于2021年9月份申请注册,指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的“广告;替他人推销”等。中国商标网显示,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已于11月25日被驳回,但尚未显示其权利人是否申请驳回复审。


“我在大润发杀了10年鱼”商标被驳回


据悉,“我在大润发杀了10年鱼”系网络梗,出自大润发超市的一则杀鱼视频,原话为“你以为我会在乎吗?我在大润发杀了10年鱼,我的心早已像我杀鱼的刀一样了”,用以表达一种满不在乎的态度。而大润发不仅利用该网络梗营销赢取了一波流量与关注,还趁热提交了“我在大润发杀了10年鱼”的商标注册申请。


那么,“我在大润发杀了10年鱼”商标的注册申请为何会被驳回呢?其驳回原因极有可能是:该商标缺乏显著性。而显著性是商标标志获得商标注册的重要条件。


新发布的《商标审查审理指南》新增“网络流行词汇”为“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并且明确“网络流行词汇是指互联网上比较广泛使用的语言、表情包,成为网民们约定俗成的表达方式,不具备商标的显著特征”,同时,列举了“真香警告”“蓝瘦香菇”两个实例。


此外,“网络流行表情包”亦为缺乏显著性的标志,如“网络流行表情包”“网络流行表情包”等,均因不具备商标的显著特征,而不得获准注册为商标。


当然,商标法还规定了一个例外情形,即前述标志若经过使用而获得了显著特征,则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不过这需要申请人在驳回复审阶段提供大量的使用证据,充分证明其标志已经使用而获得了显著性。在不违背商标法的其他禁用、禁注条款的情况下,该标志则可以被注册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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