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行”申请注册“三星堆”商标,经营者与商标代理机构均被处罚

9月8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其中,某经营主体“跨行”申请注册16件“三星堆”商标,被认定为恶意申请注册,该经营主体与其商标代理机构等均被处罚。


商标恶意抢注


早前,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接德阳市市场监管局线索通报称,德阳市某商标事务所在成都市新都区先后注册登记的涉案商标事务所及酒类经营部,集中突击申请了16件“三星堆”商标。


经查明,该酒类经营部的核准经营范围是批发零售食品、茶水服务,而它却通过成都某商标事务所在“润滑油;首饰盒;手表;教育”等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三星堆”商标,超出一般市场主体实际使用商标的合理需要,属于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此外,该商标事务所在明知该酒类经营部不以使用为目的地恶意申请注册“三星堆”商标的情况下仍为其代理,这一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违法代理行为。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执法支队对这家酒类经营部给予警告和罚款4千元的处罚;对该事务所给予警告和罚款4万元的处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和罚款2万元的处罚。(来源:封面新闻、成都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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